2025 年 6 月 11 日,歐盟常任代表委員會(COREPER)批準了新的歐盟玩具安全法規(EU Toy Safety Regulation, TSR)最終文本草案。該文本作為歐洲議會與理事會協商的折中方案,將取代 2009 年實施的 TSD 指令(2009/48/EC),標志著歐盟玩具安全監管體系進入新階段。
新法規的核心目標是適配市場新變化,尤其是針對數字連接玩具等新興產品,同時堵塞在線銷售渠道中不安全玩具流通的漏洞。通過強化內部市場規范與運行效率,該法規將進一步提升消費者保護水平,為歐盟范圍內的玩具安全設立更高標準。
在安全評估方面,新規要求制造商全面考量數字連接玩具的健康風險,包括對兒童心理健康的潛在影響。化學危害評估維度也大幅擴展,不僅需評估單一化學物質的暴露風險,還需關注多種化學物質共同作用的疊加風險,同時嚴格排查受限物質的非預期存在情況。
化學要求的升級是本次法規修訂的重點。根據歐盟 CLP 法規相關分類,玩具及其組件中禁止含有致癌、致畸或生殖毒性(CMR)1A、1B、2 類物質,以及人體健康類 1、2 級內分泌干擾物、特定靶器官毒性 1 類物質、呼吸過敏原 1 類物質和皮膚刺激物 1A 類物質。此外,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(PFAS)、10 種雙酚類物質被全面禁止故意使用,雙酚 A 的遷移限量降至 0.005 mg/l。新規還明確,玩具不得具備生物殺滅功能或含相關生物殺滅產品(豁免情況除外),原指令附錄 C 中的化學限制條款將統一適用于全年齡段兒童玩具。針對橡皮泥、黏土等產品,首次引入亞硝胺及其可亞硝化物質的遷移限量標準,并對苯乙烯、丙烯腈等聚合物材質設定遷移限值。
香精管控措施進一步收緊:更新香精清單,將受限致敏香精的限量降至 10 mg/kg,相關標簽要求同步下調至該標準,且需在數字產品護照(DPP)中明確標注。36 個月以下兒童玩具及設計為放入口中的玩具,禁止使用需特殊標識的致敏香料。
其他重要更新包括:非刻意發聲但玩耍時產生重復聲音的玩具,必須具備聽力保護設計;安全警告詞及字體最小尺寸標準更新;制造商需為每款玩具模型創建數字產品護照(DPP),替代原有的歐盟符合性聲明;入口玩具需采用易于清潔的設計。
這些修訂將推動歐盟玩具市場向更安全、更規范的方向發展,對玩具生產、銷售全鏈條提出更高合規要求。